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类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类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14  作者:  浏览次数: 2102

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的通知》安排,项目申报工作已完成,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立项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各院部在927日前完成立项评审工作。

二、评审形式

院部成立不少于5人的评审专家组,采取项目组公开答辩的方式(项目组以PPT的形式现场汇报答辩,也可辅助视频、实物等进行演示),专家组对项目立项基础、创新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

三、评审要求

1.项目组自行准备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有助于项目展示的其他材料也可自行准备),现场提供给评委。

2.每个项目答辩时间8分钟,其中陈述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及点评环节3分钟。提问可由项目组任意成员回答。

3.项目组汇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简介、已有研究基础(或研究条件准备)、具体项目实施、预期成果、市场价值等内容和关键要素。

4.评审专家根据项目申报书材料(申报书内容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将来省创和国创的评审结果,评审专家应重点查看)与答辩汇报情况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四、其他

930日前,各院部按照推荐数量(见附件),将拟立项项目通过大创系统排序后向学校完成推荐。

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6981307

附件:2021年各院部立项指标分配数

院部

推荐数量

地学院

32

石工学院

52

化工学院

68

机电学院

43

储建学院

29

材料学院

65

新能源学院

38

海空学院

32

控制学院

36

计科学院

40

理学院

53

经管学院

20

外国语学院

4

文法学院

22

理科实验班

50

 

202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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