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的通知》安排,项目申报工作已完成,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立项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各院部在9月27日前完成立项评审工作。
二、评审形式
院部成立不少于5人的评审专家组,采取项目组公开答辩的方式(项目组以PPT的形式现场汇报答辩,也可辅助视频、实物等进行演示),专家组对项目立项基础、创新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
三、评审要求
1.项目组自行准备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有助于项目展示的其他材料也可自行准备),现场提供给评委。
2.每个项目答辩时间8分钟,其中陈述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及点评环节3分钟。提问可由项目组任意成员回答。
3.项目组汇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简介、已有研究基础(或研究条件准备)、具体项目实施、预期成果、市场价值等内容和关键要素。
4.评审专家根据项目申报书材料(申报书内容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将来省创和国创的评审结果,评审专家应重点查看)与答辩汇报情况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四、其他
9月30日前,各院部按照推荐数量(见附件),将拟立项项目通过大创系统排序后向学校完成推荐。
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6981307。
附件:2021年各院部立项指标分配数
院部 | 推荐数量 |
地学院 | 32 |
石工学院 | 52 |
化工学院 | 68 |
机电学院 | 43 |
储建学院 | 29 |
材料学院 | 65 |
新能源学院 | 38 |
海空学院 | 32 |
控制学院 | 36 |
计科学院 | 40 |
理学院 | 53 |
经管学院 | 20 |
外国语学院 | 4 |
文法学院 | 22 |
理科实验班 | 50 |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