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13  作者:  浏览次数: 182

各有关单位及大创项目组: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大创项目经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通过阶段性检查或结题的国家级和校级大创项目。

二、报销安排

1.国家级项目(包含校级创业实践项目)

6月16日-6月18日,结题通过项目进行报销。

6月19日-6月23日,阶段性检查通过项目进行报销。

周一至四下午14:00—17:30,周五上午8:30-12:00。具体安排见附件1。

2.校级项目(校级创业实践项目除外)

报销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但报销工作须在6月23日前结束。

三、报销流程

1.各项目组应仔细阅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报销指南》(附件2),严格按照指南要求整理发票。

2.国家级项目(包含校级创业实践项目):各项目负责人将符合要求的发票(2013年1月至今)按指南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后,填写经费报销明细表(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文档下载),到教务处办理报销。

3.校级项目(校级创业实践项目除外):学院根据指南要求对项目发票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每张发票的用途进行深入了解,必须是与项目研究有关并经过指导教师签字认可,同时记录每个项目报销内容(分类)、报销金额、学院报销总额(分类),由学院负责人到教务处办理报销。

四、报销要求

1.2011年校级项目资助额度为2000元。2012年及之后的项目创新训练理工科类(数学类除外)国家级每项1万元,校级3000元,经管文法类、数学类国家级每项5000元,校级1500元;创业训练国家级每项5000元,校级2000元;创业实践国家级每项5万元,校级1万元。

2.根据项目研究进度报销相应额度(如完成50%只能报经费的50%,标准由学院把握);未结题项目报销累计额度不超过80%;结题项目可以报销经费余额。

3.经费必须实报实销,不得用发票套取经费。对报销后的项目,如果发现项目弄虚作假或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回相关经费。错过本次报销时间本学期不再报销。

五、其他

1.如负责老师因工作需要调整报销时间将提前告之,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学院应对每一个项目的报销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认真审查,严格控制报销比例,严禁超额报销。

3.大创的同学们应正确认识报销工作,端正态度,避免被社会不良行为影响,将项目经费真正用在创新创业工作上,为自己的大学生活增光添彩。

4.联系人:薛老师,电话:86981307;办理地点:行政楼904。

附件:

附件1:国家级大创项目(含校级创业实践)报销时间安排.doc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报销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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