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论文和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论文和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21  作者:  浏览次数: 10

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 准备及遴选要求》(http://gjcxcy.bjtu.edu.cn/NoticeBulletin.aspx?570A97D04A9FA2356C9B72930E96E9F9),学校组织推荐参加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以下称“国创年会”)的论文和项目工作,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1.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3(论文+项目);论文依托的项目和改革成果项目原则上要求是国家级大创项目,包含20222021年、2020年国家级项目。

2.参会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学术论文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

3.改革成果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4.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国创年会将遴选10项左右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6.各单位应按照《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 准备及遴选要求》要求,积极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参选,并对推荐年会的学术论文、改革成果和创业推介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

7.入选国创年会后,每项作品均要求有学生代表参会并积极进行展示和交流,学校将为入选的学生参加年会提供便利和支持。按国家要求,未到国创年会参加的项目,取消项目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项目、论文或作品将被认定为学校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获得“优秀论文”、“我最喜爱的项目”、“最佳创意项目”等认定为国家级特等奖。

请各单位于627日前,把推荐的项目和论文发送到邮箱wendy@upc.edu.cn。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联系,联系人:王文华,联系电话:8698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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