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奖励长期投入创新创业教育和产教融合工作并做出贡献的教师,结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保障与激励暂行办法》(中石大东发〔2020〕17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创新创业奖教金和京博伯乐奖教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创新创业奖教金
(1)创新创业教育卓越贡献奖教金
拟评选10人左右,每人奖励5000元。
(2)德美高科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
拟评选10人左右,每人奖励2000元。
2.京博伯乐奖教金
拟评选20人左右,每人奖励2000元。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二)具体条件
1.创新创业奖教金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秀,受到广大师生认可,无教学事故或学术不端行为。
(2)积极投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在创新创业教育领域开展具有显著成效的改革举措,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精神和能力。
(3)在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创新创业相关研究项目和学校核心学科竞赛指导、创新创业课程及教材建设、研究性教学方法改革、开设创新创业讲座和论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以及其他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方面做出重要贡献,所培养和指导的本科生或研究生成绩突出,教育效果显著。
(4)教师去年已使用并获得奖教金的项目,本年度同一项目获得更高层次奖励,则该项目不再填入申报表中。
2.京博伯乐奖教金评选要求申报人在学校与京博集团开展的产学合作中做出一定贡献,包括指导本科生到企业实习、选派研究生到企业实践、推荐学生就业、与企业共同开展教学或科研课题研究等方面。
3.教师所取得业绩限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期间。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分为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和学校评审三个阶段。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创新创业奖教金申报表》(附件1)、《创新创业奖教金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或《京博伯乐奖教金申报表》(附件3)、《京博伯乐奖教金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送所在单位。原则上每位教师限报1种,不得兼报。
2.单位推荐。对于创新创业奖教金,各单位组织对申报教师进行认真审核、评议,择优向学校推荐,推荐限额为: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不超过1人,外国语学院、文法学院、石油工业训练中心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其他院部推荐不超过3人;对于京博伯乐奖教金,不限推荐名额,符合条件的均可推荐。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评审,拟定评选结果并报相关单位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其他
1.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议推荐工作。
2.11月3日前,各单位将推荐教师的《申报表》(一式1份)和《基本情况统计表》(一式1份)的纸质材料报送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20130028@upc.edu.cn。
未尽事宜请与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雷,联系电话:86981307。
附件1:创新创业奖教金申报表.docx
附件2:创新创业奖教金基本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3:京博伯乐奖教金申报表.docx
附件4:京博伯乐奖教金基本情况统计表.xlsx
2021年10月25日